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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高枫谅解”: 检调联动化干戈 一纸谅解促和解

来源:高台县检察院 作者:李子欣 发布时间:2026-06-22 11∶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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邻里琐事起纷争,一时冲动酿成刑案;检察调解释法理,握手言和修复温情。17日,高台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以“高枫谅解”品牌为抓手,落实“四级七天”调解法工作机制,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民事赔偿纠纷,促成双方达成和解,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。

该案当事人为多年邻里,因日常琐事发生口角,继而引发肢体冲突,造成被害人重伤后果,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审查起诉。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,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,嫌疑人无前科劣迹,归案后认罪态度诚恳,具备和解基础。若简单一诉了之,虽合规办案,但会彻底割裂邻里关系,埋下信访隐患,不利于基层矛盾源头化解。

秉持“办理一案、化解一怨、治理一片”的工作思路,检察官摒弃机械办案思维,优先开展矛盾实质性化解,采取面对面方式分别调解疏导。经村社“一级调解”未果后,高台县检察院会同镇司法所、派出所、人民调解员启动乡镇联动“二级调解”程序。面对因父亲受伤面临巨额医药费的被害人亲属,检察官耐心安抚疏导:“邻里相处多年实属难得,争执只是一时糊涂。对方已经深刻认识到错误,满心愧疚。且对方家庭条件一般,对方堂兄能出资赔偿,态度已然诚恳,希望能够达成赔偿协议,能把你的损失降低”。

面对懊悔不已、顾虑赔偿压力的犯罪嫌疑人近亲属,检察官严肃释法明理:“邻里争执本是小事,但冲动伤人造成重伤,已经触犯刑法,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法律有尺度,情理有温度,主动道歉、足额赔偿、真诚改错,是弥补过错、争取从轻处理的关键,也是修复邻里关系的唯一方式。”

双方当事人从一开始的争执不下,谁也不愿意让步。在检察官、公安机关、人民调解员的三方坚持不懈的努力下,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书,犯罪嫌疑人家属当场支付全部赔偿款。在检察机关见证下,被害人家属出具书面谅解书,昔日剑拔弩张的邻里最终握手言和、冰释前嫌。

基层“小案”连着民生“大事”。邻里纠纷看似案情简单,却关乎群众幸福感、基层和谐稳定。高台县检察院始终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,精准适用认罪认罚、刑事和解制度,联动县综治中心调解力量打通纠纷化解最后一公里,既严守法律底线,又传递司法温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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